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毁草开垦”的开鲁阻耕事件,许多专家认为更确切地应称之为“毁草开荒”。无论是垦荒还是开荒,都不能忽视“毁草”对当地生态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难道要让双胜村沦为下一个“塞罕坝”吗?
当年的塞罕坝,曾拥有着太古的圣境,山川秀美,林壑幽深,壮观的场面像是猎士们在五更时分穿行,千骑列队踏上云端。
塞罕坝地区在历史长河中被视作一片水草丰盛、森林蓊郁、禽兽繁多的自然乐园。
也许会有人说,尽管如今塞罕坝已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但实际上与其当年的面貌相比,有着巨大的差异。
塞罕坝曾经也经历过植被被砍伐、土地被开垦的情况,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这一点。这一时期的结果是,该地区一度变成了沙漠,黄沙弥漫,风起沙涌,最终漫天黄沙席卷北京。
国家在建国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人工造林,逐渐塑造了现在的景观,然而与最初的风貌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异。
开垦并不意味着好事,塞罕坝的经历充分展示了这一点——它经历了从自然林草地貌到开垦后的荒漠化,再到人工造林最终形成森林公园的过程。
年底,《人民日报》报道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大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强调了巩固近1.5亿亩土地的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成果。
草原广袤的内蒙古地区,不仅是当地人畜牧业的理想家园,更是一道防风固沙的天然屏障,为土地抵御沙漠化的侵袭发挥着关键作用,保护生态环境任重而道远。
开垦或者开荒,都更显著地体现了对当前经济效益的推动,或者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毁草是开荒和开垦的必要前提,这是关键之处。
“毁草”中的“草”,因人而异,观念千差万别。
根据“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被归类为林草地类型,这也符合该地块性质的法律认定。需要强调的是,“国土二调”项目完成于年至年之间。
根据年的国土调查数据显示,该地区新增了亩耕地,但目前尚未对这些新增的耕地进行所有权确认,仅对相关土地的性质进行了重新认定。
目前,不容否认的是,“毁草”的概念主要是按照“国土二调”的判定而界定的。
年,双方签署了承包合同,其中指明了该土地为“荒沼草甸子”。
根据相关释义,所谓荒岛草甸子是指尚未开垦的荒野和草原的综合称谓。
这块土地当年被张氏兄弟承包时,呈现了何等景象?而当地居民又对这片土地抱有何种看法呢?
张文军承包地时,那片土地荒芜一片,他曾形容它连兔子都不愿生活在这里。
村民们声称,当时这个地方的快递业务十分萧条,村里以每亩5元的价格出租土地都无人问津。
当年,村干部表示,这片土地确实十分荒凉,不太适宜进行农耕活动。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这块土地确实不适合耕种。当初,这片土地主要是由荒地、草地、水泡(死水)、沼泽地、盐碱地混合交错而成。
小编认为,在法律与现实发生冲突时,应当首先以法律为准则,更重要的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首要考量。
其实,许多人在审视此事时普遍存在一个误解,即过分强调“耕地的经济回报”,也就是农民的收入层面。
这一问题的探讨实际上还需考虑当地独特的生态环境。
那片土地,开鲁县位于半干旱地带,由于其广袤土地,沙漠化问题尤为突出,事实上,沙漠化情况相当严重。
这张照片是最近一位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拍摄的,显示出被认定为林草地类的这片土地正是由该承包户承包的。
四周种植的树木目的在于防风固沙,然而可见此处土地沙漠化十分严重。
要考虑当地的现实情况,耕地的多少并非越多越好,而是需要平衡发展草地、林地和耕地等资源,而不是认为林草越少、耕地越多就是理想状态,这正如该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所强调的。
维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更大,这是由于当地特殊的环境特点,与增加耕地相比。
当地的林草系统人员谨慎对待将大片森林和草地开垦成耕地的提议,因为在这个干旱缺水的地区,这样做会对生态平衡造成不利影响。
专业人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