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辖区疫情防控与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工作,按照分区分级科学防控管理要求,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经营主体恢复经营负面清单(第一版)的通告。
通告原文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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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经营主体恢复经营负面清单
(第一版)的通告
(琼山肺炎防指发〔〕85号)
一、适用对象琼山区管辖范围内(除凤翔街道大园、洗马桥、迈瀛社区外)各类经营主体。建筑施工类、工矿生产企业类另有专项指引,不适用于本清单。
二、具体清单(一)暂不能开放的经营主体1.网吧、歌舞厅、影剧院、游戏厅、KTV、演艺厅、电影院、书店、图书馆、文化馆、社会培训机构、桌球厅、棋牌室等文体娱乐经营主体。
2.老爸茶店、酒吧、咖啡厅、茶艺馆等易引发人员聚集消费的餐饮经营主体。3.足浴、美容、理疗等休闲经营主体。4.室内健身场所,包括健身房、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舞蹈室、瑜伽馆、跆拳道馆等经营主体。5.农家乐等以餐饮为主的旅游经营主体。
(二)适度开放营业的经营主体1.水吧、快餐店、餐厅、小吃店等餐饮经营主体。实行“不进店、无接触”消费服务,不得堂食,坚决防止聚集消费行为。2.理发店。采取预约的方式提供理发服务,暂停烫染、护理、设计、美发等项目;不允许一人同时服务多名客户;采取“一客一消毒”的方式,对服务设备、设施及用品(客服、毛巾、理发用具等)增加消毒的频次,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3.小旅店和出租屋。对新入住、承租的人员,经营业主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的社区(村)报告,并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进入楼房入口处须铺设消毒地毯,新入住人员应佩戴口罩,查验旅居史和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并做好登记。
三、其他(一)正常经营和适度开放经营的经营主体,均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和顾客的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等工作,尽可能采取“开门不进店”和“无接触式”消费服务。(二)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I级响应机制结束。清单事项将根据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更新。
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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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市琼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责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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